紀錄片課程培訓計畫招生問答集

一、培訓目標:
(一)協助學員以影像紀錄榮民家庭生命故事,題材內容只要與外省人生命故事(不限軍人、眷村的議題)有關即可。
(二)協助學員紀錄眷村搬遷前後,資深榮民群聚生活與榮民家庭變遷故事。
(三)藉由多元觀點紀錄,讓其他族群更能理解榮民的生命故事與歷程。

二、培訓重點:
(一)為加強學員對於榮民生命歷程的瞭解,本計畫特別規畫邀請對該議題有深入研究之學者授課。
(二)本計畫將針對紀錄片之人文關懷及創作形式等課程做深入的教學,擬邀請資深紀錄片工作者前來分享創作歷程,讓學員有機會觀摩豐富多元、不同類型之紀錄片。
(三)本計畫前三個月著重在攝影與剪輯技術紮實的訓練,因此將於課程不同階段的進行時,要求學員繳交作業驗收。
(四)本計畫嚴格要求學員於期末獨立製作完成一部紀錄片,以期培訓課程之紮實完備。
(五)為了讓學員擁有紮實且充分的學習,本計畫在後期個人結訓作品製作時期,安排三位創作指導老師,依照題材分組,每組老師各帶領五位學員進行指導。

三、培訓對象︰
(一)居住於北區(包括宜蘭、基隆、台北縣市、桃園及新竹地區),且對眷村文化及外省人生命故事長期耕耘之個人或是社團報名(社團報名者以一人為限。)。
(二)培訓對象以學員居住的區域劃分,而非所拍攝作品的所在地劃分。(例:如果學員的活動範圍在北部,但想拍攝高雄的故事,他應該報名北區的課程。)
(三)培訓對象不以其族群身份為考量。

四、培訓人數:
(一)共15人

五、培訓方式︰
(一)人文課程的講授、攝影及剪輯等技術課程的訓練、紀錄片工作者的經驗分享、以及個人作品的實作。

六、課程內容
(一)技術課程內容
認識攝影機 /手持攝影機操作教學與示範 /攝影機腳架拍攝 /紀錄片燈光與收音 /外拍練習 /攝影語言與表現 / 攝影作業驗收與檢討 /剪輯語言概論 / 非線性電腦剪輯教學 /電腦剪輯特效運用教學 / 非線性剪輯聲音與配樂處理 / 剪接作業驗收與檢討 / 外拍實作 / 個人紀錄片作品製作

(二)人文與創作課程內容
國內紀錄片的發展 /紀錄片田野採訪與資料收集 /紀錄片現場的思考 /記錄者與被記錄者的關係 /如何擬寫紀錄片拍攝計畫書 / 紀錄片欣賞與討論 / 族群關係與多元文化 / 眷村建築空間的文化意涵 / 外省族群生命史回顧

七、上課日期與地點

(一)時間

週六 3-4月
下午 13:30-16:30
晚上 18:00-21:00

週六 5-7月
上午 09:00-12:00
下午 13:30-16:30

週日 3-7月
上午 09:00-12:00
下午 13:30-16:30

(二)放假

4月5、6日清明節;5月11日母親節

(三)上課地點

台北市區(靠近捷運站及車站,交通便利)

八、器材設備
(一)學員自備攝錄影器材尤佳。
(二)為照顧有心卻無力購置設備的入選者,本計畫將提供攝錄影器材及非線性電腦剪輯設備各四組,提供入選但沒有設備的學員使用,唯學員須與其他組員協調使用機器。

九、報名資料
(一)請製作一份「紀錄片學習計畫書」,計畫書必須包括以下項目:
1.個人簡介:請詳述個人經歷、專長以及拍攝紀錄片的動機與想法。
2.拍攝動機:請表達你在這次學習中,希望拍攝的紀錄片主題,務請表達出「拍攝動機」:

(1)「為什麼我想要拍攝這一部紀錄片?」
(2)作品預計拍攝的內容
(3)如有田野調查與資料蒐集,歡迎務實呈現。(照片光碟皆可)

(二)請準備一式「六份」掛號郵寄至「100台北市中正區紹興北街8號3樓之2 外省台灣人協會 梁友瑄小姐 收」,信封註明參加「榮光眷影」培訓活動。
(三)寄出前請檢查所有報名資料是否齊全,不全者,視同資格不符,主辦單位將不另行通知補件。

十、評選方法與標準
(一)書面初審:97年2月21-22日(以電話通知資格符合者參加複審面談)
(二)複審面談:本計畫將禮聘數位專業人士組成評審團於97年3月8-9日進行複審面談。
(三)評選標準:學習計畫書30%,學習動機70%,依積分選出入選前十五名,並備取三名準備遞補。

十一、「創用 CC姓名標示- 非商業性- 禁止改作2.5 台灣授權法律條款」說明

(一)授權定義如下:
1.姓名標示:被授權者必須按照作者或授權人所指定的方式,保留其姓名標示。
2.非商業性:被授權者不得為主要為獲取商業利益或私人金錢報酬為主要目的來利用作品。
3.禁止改作:被授權者不得改寫或更動作品。

(二)在CC授權的條件下
1.本計畫學員作品(包含成品及課程期間拍攝的所有作業)保留其作品著作權。
2.作者授權其作品給外臺會做非營利式宣傳的權利(公開展示、演出上映、播送、傳輸、口述或以數位影音傳輸方式演出。)
3.作者需在課程結束時繳交成果DV帶,影片介紹,劇照,作者介紹,以利外臺會數位典藏計畫做全片收錄。
4.個人結訓作品之著作權仍屬作者本人,作者僅授權作品供外臺會做為非營利宣傳之權利,若其他團體及個人有意將作者作品做為超出「創用 CC姓名標示- 非商業性- 禁止改作2.5 台灣授權法律條款」規範範圍之商業性或非商業性之利用,必須直接與作者聯繫。外臺會無權代替作者決定,也無權改製作者作品。
5.入選之學員於課程結訓後,可把個人作品之拍攝毛帶帶回,唯不能將課程中由本計畫所提供的教學用帶子帶回。
6.欲了解更多授權詳情,請點選下列網址:
http://creativecommons.org/licenses/by-nc-nd/2.5/tw/

十二、注意事項
(一)受訓者需繳交五千元保證金,並不得缺課超過學程時數的百分之十,且必須完成每一項作業和實習作品,違規者沒收保證金繳回主辦單位。
(二)為維持上課品質及入選者權益,課程不開放旁聽。
(三)代表團體報名者,以推薦一人為限,且限被推薦人本人參與上課。
(四)本會擁有本招生辦法修改之權利,如有更動以網站的最新公布為主。
(五)請附掛號回郵信封,所有報名資料將保留至97年3月31日,期間主辦單位將按回郵地址退回本人,若未附回郵及郵資不足者請自行前往外台會領取,保留期間內未領回者,恕不負保管責任。

十三、聯絡我們
(一)網站:http://amtfilm.blogspot.com/
(二)Mail:amt.film@gmail.com
(三)專線:02-23216862梁小姐、黃小姐(歡迎先以mail聯繫)
(四)時間:週一到週三 12:00-17:00
(五)傳真:02-3322-1900
(六)地址:100台北市中正區紹興北街8號3樓之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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